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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Hashtag233:修订间差异

来自Postal Wiki
Xiao John在话题“关于讨论版存档规范的疑问”中的最新留言:2026年5月30日 (星期六)
Xiao John留言 | 贡献
第21行: 第21行:
:*“讨论串已达成结论或10日无新发言”Hashtag233
:*“讨论串已达成结论或10日无新发言”Hashtag233
:在我实际手动操作存档的情况下会远远宽限多于目前共识的存档时间。由于目前存档为全手动存档,无法自动将所有满足条件的条论串批量存档,有些讨论结束的串未被存档是正常的。讨论串的存档无需特定权限,任何用户都可以将长期没有进一步讨论的讨论串存档。 [[用户:Hashtag233|Hashtag233]]([[用户讨论:Hashtag233|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06:27 (UTC)
:在我实际手动操作存档的情况下会远远宽限多于目前共识的存档时间。由于目前存档为全手动存档,无法自动将所有满足条件的条论串批量存档,有些讨论结束的串未被存档是正常的。讨论串的存档无需特定权限,任何用户都可以将长期没有进一步讨论的讨论串存档。 [[用户:Hashtag233|Hashtag233]]([[用户讨论:Hashtag233|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06:27 (UTC)
::意见收悉。建议逐步将相应意见行程规范讨论草案,以规范相应流程,做到有据可依。 [[用户:Xiao John|Xiao John]]([[用户讨论:Xiao John|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06:31 (UTC)

2026年5月30日 (六) 06:31的版本

关于修订Wiki:收录范围的协商函

管理员阁下您好:

过去一年多以来,本站收到了大量新用户关于邮政复函类、邮政单据类以及邮政业标准化类等条目的贡献。此番来函商请修订Wiki:收录范围草案,以期适应维基发展现状,理由有三:一是上述新事物、新变化的存在与您的草案中的收录范围产生了一定分歧;二是诸如Wiki: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等专门规范性指南缺少上位标准依据;三是规范性指南的制定滞后于发展,不能在大的方向上掌舵本站收录的基本规范。

下一步,望推动草案修改后尽快付诸表决,发挥该规范对于全站编辑活动的应有之效。

妥否,请批复。 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29日 (五) 10:24 (UTC)回复

补充:若对上述新事物、新变化存在疑问,在征得行政员同意的前提下,您可照会贡献相关方一并商讨,以期共建。 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29日 (五) 10:41 (UTC)回复
为规范化提案和表决流程,现先将讨论:提案#关于提案的提案(2026.05.29)付诸讨论和表决。待提案通过后(这不能不通过吧x)将依据正式的提案和表决流程设定Wiki:收录范围Hashtag233留言2026年5月29日 (五) 14:09 (UTC)回复
(+)支持 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29日 (五) 17:06 (UTC)回复

关于讨论版存档规范的疑问

管理员阁下您好。注意到您于近期存档了朝鲜邮政移动到主条目命名空间的有关讨论。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话题已关闭且不再活跃,上述讨论内容最后一条发表于2026年1月1日。存档的标准是话题与特定时间段后不再活跃,还是另有其他判定标准?若是前者,特定时间段为多久?本人之疑虑主要在于同为开启于2025年讨论:讨论版#审阅完善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草稿则未存档,故对相关规范产生困惑,还望明确。 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30日 (六) 06:10 (UTC)回复

关于此问题,部分管理员的意见如下:
  • “最后一条发言满7天”Hehua;
  • “讨论串已达成结论或10日无新发言”Hashtag233
在我实际手动操作存档的情况下会远远宽限多于目前共识的存档时间。由于目前存档为全手动存档,无法自动将所有满足条件的条论串批量存档,有些讨论结束的串未被存档是正常的。讨论串的存档无需特定权限,任何用户都可以将长期没有进一步讨论的讨论串存档。 Hashtag233留言2026年5月30日 (六) 06:27 (UTC)回复
意见收悉。建议逐步将相应意见行程规范讨论草案,以规范相应流程,做到有据可依。 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30日 (六) 06:3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