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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朝鲜邮政]]草稿移动至主命名空间的讨论 ==
== 关于[[朝鲜邮政]]草稿移动至主命名空间的讨论 ==
<small>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本站管理组的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原则上不应再改动或回复上述内容。执行人:[[用户:Xiao John|Xiao John]]([[用户讨论:Xiao John|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五) 16:07 (UTC)。</small>
<small>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本站管理组的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原则上不应再改动或回复上述内容。执行人:[[用户:Xiao John|Xiao John]]([[用户讨论:Xiao John|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五) 16:07 (UTC)。</small>

2026年6月24日 (三) 07:1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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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鲜邮政草稿移动至主命名空间的讨论

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本站管理组的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原则上不应再改动或回复上述内容。执行人:Xiao John留言2026年5月27日 (五) 16:07 (UTC)

各位好:

回望过去的两个月,我发觉自己没做啥大事,至少和各位贡献者们比,是这样的。但是,仍然不是一无所获。我在自己的用户页的子页面写了《朝鲜邮政》和《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这两篇草稿。

在我的心目中,前者已经可以移动到主名字空间了,不知各位有何意见。后者暂时还没有十分完善,所以我打算先搁置,等有时间再说。欢迎各位回复本件讨论。

如果在2026年1月2日上午10点中前,没有任何人提出对于《朝鲜邮政》的意见或建议,或者我认为已经较为妥当的处理了意见,我会把它移动到主名字空间。假设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但问题不大,我会在讨论页做出说明,并且也会移动该页面。Xiaopangju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12:04 (UTC)

(:)回应 小胖橘:
个人认为前者可参照有关在线资料(如维基百科)及吉林省志邮电分志、珲春市志邮电分志的内容进行补充,尤其是鉴于相关在线资源接近枯竭的情况下,更要深挖珲春市邮政主管部门2010年以来于朝鲜地方当局签订的邮件交换条约等资料,充分发挥我站特有优势,切实总结邮友可靠一手资料,填补维基百科因不允许原创性研究而被迫空缺的部分空白,有力说明后疫情时代朝鲜邮政通邮的外界联系网路、境内外转运情况时效等。
原则上,上述内容得以补充之前,不应转化为正式条目。
顺颂时祺,Xiao John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14:06 (UTC)
(:)回应 其实目前的状况也可以作为实际情况的良好补充了,移动到主命名空间然后再改也不是不可以就是了。Hehua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14:50 (UTC)
(:)回应 荷花:
合规,鄙人认为可以在移动前增加章节,总结和归纳近两个月以来Postal Wiki团队搜集到的一手资料。您意下如何?Xiao John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14:52 (UTC)

(:)回应 Hehua 和 John:

你们说得都很对。但是,我个人还是认为:先移动到主命名空间更好。

原因如下:

  1. 我本人没有能力去翻阅任何线下的材料。研究不够深入。
  2. 本wiki有研究朝鲜邮政更深入的人(指@John),专业的事应该尽可能让专业的人来做。
  3. 目前基本的信息已经具备,且我也没有更多东西可写。如果继续留在我的用户页,很难被其他用户编辑(毕竟相较之下,搜索起来不会那么容易,而且编辑别人用户页下的内容也不是很礼貌)。如果放在主命名空间,还是有可能在未来更新的。
  4. 正如上一条所说,我认为应当由用户们合作撰写,光靠我一个是不行的。

我觉得可以有以下两个方案,二选一,或者二选二:

  1. 直接移动。
  2. 创建一个task,并由其他人继续完善。

各位怎么看?Xiaopangju留言2025年12月29日 (一) 00:11 (UTC)

个人觉得可以二选二。Xiao John留言2025年12月30日 (二) 04:06 (UTC)

根据目前讨论情况,已经执行移动。Hehua留言2026年1月1日 (四) 11:20 (UTC)

建议完善本站“用户”之定义以避免潜在违规风险

《英国一般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第5(1)条确立了该条例的七大原则:

  • a) Lawfulness, fairness and transparency——合法、公正、透明
  • b) Purpose limitation——目的限定
  • c) Data minimisation——数据最小化
  • d) Accuracy——准确性
  • e) Storage limitation——存储限制
  • f) Integrity and confidentiality (security)——完整性与保密性(安全)
  • g) Accountability——可问责性

上述原则中,“c) Data minimisation(c项数据最小化)”要求“adequate, relevant and limited to what is necessary(个人数据仅可收集、使用完成目的所必需的范围)”、“d) Accuracy(d项准确性)”要求“accurate and, where necessary, kept up to date(数据必须准确、可追溯、及时更新)”、f) Integrity and confidentiality(f项完整性与保密性)则要求“ensure appropriate security, protection against unauthorised processing(保障适当安全、防止未授权人员处理个人数据)”;第5(2)条强调,“The controll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d be able to demonstrate compliance with, paragraph 1(数据控制者必须证明自己符合前款规定)”;第83(5)条a项明确,数据控制者违反处理上述个人数据基本原则的行为将面临最高等级的行政罚款,最高可处1750万英镑的罚款或相当于其全球年度总营业额的4%(取较高者)”。结合以上规定,

  1. 若同一账号允许多名自然人控制,则单一自然人有可能会看到使用该账号的其他自然人的数据,因而数据的收集和存储可能存在超出必要范围的情形,产生了违反UK GDPR第5(1)条c项Data minimisation(数据最小化)要求的风险;
  2. 若同一账号允许多名自然人登入,则难以判断某一编辑行为具体由该集体账号中的何者做出,其身份、行为、操作主体混乱,数据失去了准确和可追溯性,站点不能明确行为主体责任,产生了违反UK GDPR第5(1)条d项Accuracy(准确性)要求的风险;
  3. 若同一账号允许多名自然人使用,则外界无法知晓和保证该账号的全部使用人均经过规范的注册(认可免责声明隐私政策)流程;若该集体账号具有一定高级权限,则上述行为可能会引发未经授权的人员经手处理个人数据的违规情形,产生了违反UK GDPR第5(1)条f项Integrity and confidentiality (security)(完整性与保密性(安全))要求的风险;

上述潜在风险一旦生根发芽,则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可能会认定站点未履行采取适当技术或组织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的法定义务。此外,已有维基的做法(如维基百科的暗示共享使用的用户名(WP:ISU)分享帐户(WP:NOSHARE)、萌娘百科的用户协议第3.3条)也是不支持集体共享账号的存在。综上,本人建议:修订Wiki:规章制度中对于“用户”的定义,即:

  • 用户——在Postal Wiki注册并拥有账户的单一自然人

此外,衔接UK GDPR第5(1)条确立的七大原则,于本站适当条款页面中作补充性说明,适当说明本站是如何采取措施、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以夯实Jianyue Lab的合规土壤,确保站点健康可持续发展。 ——Ramanujan注意到John留言2026年6月1日 (一) 04: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