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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手工登记用户实名信息、不统一使用隐私面单的复函

来自Postal Wiki
Xiao John留言 | 贡献2025年6月14日 (六) 09:13的版本 (创建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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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函(2025-05-25)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此次来函为反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学军,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西路181号,下称“山东省邮政分公司”)授意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针对将用户交寄的需实名邮件在寄递详情专用表单上要手工登记实名信息的违规事实。

山东省各主要城市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普遍存在要求交寄需实名邮件的用户配合填写《实名收寄本》,其中由营业员手工登记了收寄日期、邮件种类、需实名单号、寄件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物品名称等个人信息,登记的个人信息可被任何后续登记的用户查看到,而且降低了窗口收寄效率。据悉,营业员称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及各地市的服务质量部会定期对登记本进行检查。,他(她)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中国邮政的新一代渠道营业系统已经具备存储用户交寄各类邮件信息的功能,为何还要繁琐地、不安全地进行手工登记?如若是市公司地方性规定,是否有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中的“目的指向性’和“最小化原则”以及邮政总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2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核对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信息核对一致后,寄递企业记录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但不得擅自记录在寄递详情单上。”邮局要求寄件人将身份证号在寄递详情单等类似载体上记录而不仅仅是通过合规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就违反了此规定。用户要求贵局查明并销毁已登记内容,并敦促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及时整改以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此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不为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统一维护隐私面单单据格式,致使各部分网点在收寄、打印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包裹等各普遍服务产品面单时不能使用隐私面单。该情形已违反了现行国家标准GB/T 41833-2022《快递电子运单》6.8个人信息保护、邮政业标准YZ/T 0189-2023《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国邮发〔2023〕7号)第十三条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加强邮件快件隐私面单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上述事实已违反《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的规定,请贵局依照该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及时整改;同时依照《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国邮发〔2020〕59号)和《邮政法》的相关规定,自形成《受理告知书》确认受理本申诉函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用户做出书面申诉答复、说明理由。


此外,用户想咨询《关于印发群众来信“绿色邮政”业务受理流程的通知》(鲁邮政[2005]189号文)是否仍为现行有效文件?如是,贵局网站上可有公示?如否,可有替代性现行文件?谢谢。

群众反馈

山东省邮政原“邮件(物品)实名收寄信息登记本”

5月30日,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取消了营业员对照系统收寄记录核对实名登记本、上交存档备查的要求,此举得到广泛赞扬;

6月5日,山东省各城区邮政网点已全部推广隐私面单使用。

回函(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