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函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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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函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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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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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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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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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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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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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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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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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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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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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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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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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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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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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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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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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函(2025-11-01)
- 主条目:潍坊市邮政管理局关于低面值邮票不足、给据物料缺失、日戳加盖不规范、擅自登记用户信息的复函#去函(2025-10-19)
本人曾向潍坊市邮政管理局寄出一封邮件反应问题,邮件(XA86361019***)于2025.10.20日寄达潍坊市,但是被潍坊市邮管局拒收,并且没有告知信访人下落;
具体诉求:此举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及四十四条,需要由其上级机关、单位(即贵单位)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回函
受理告知书(2025-11-14)
处理意见书(2025-12-24)
| 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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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相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函复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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