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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北京侨友印刷有限公司违规印制信封生产监制信息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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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uabot留言 | 贡献2026年7月21日 (二) 14:30的版本 (bot:添加分类 Category: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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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函(2026-02-12)

国家邮政局

来信为反应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侨友印刷有限公司、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违反国家邮政局公告精神,在2023年1月1日后生产、销售、使用邮政业用品用具仍在印制生产监制信息的问题。

2022年3月28日,国家邮政局在官网发布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企业不得在其生产的邮政业用品用具上印制“监制单位”“监制证号”等生产监制信息。对公告发布前已印有生产监制信息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和寄递企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予以处置。自2023年1月1日起,生产、销售、使用邮政业用品用具不得再印制生产监制信息。

本人于近日收到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和其他集邮爱好者寄来的信件,这两份信件的信封出厂日期分别为2025年10月和2025年6月,但是背面右下角仍印有“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监制和监制证号”字样。具体图片如下:

本人认为,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未能严格落实国家邮政局公告精神,对辖区内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督促不力,致使公告发布三年后,北京侨友印刷有限公司、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等企业仍在信封上印制生产监制信息。来信人要求国家邮政局督促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严格贯彻国家邮政局公告,切实杜绝辖区内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违规印制“监制单位”“监制证号”等生产监制信息。

回函

南区局:北京侨友印刷有限公司(2026-03-26)

西区局:北京邮票厂有限公司(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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