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变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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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文号 性质 名称 有效日期区间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号令 公布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000年5月24日-2004年5月19日[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6号 重新公布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011年8月1日-2013年4月11日[3]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7号 修改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013年4月12日-2016年7月31日[4]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8号 重新公布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2016年8月1日-今(现行有效)
相关规章
参考资料
  1.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2004-05-19. [2026-07-30]
  2.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6号). 交通运输部. 2011-05-06. [2025-06-16].
  3.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7号). 交通运输部. 2013-04-12. [2025-06-16].
  4.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8号). 交通运输部. 2016-06-01.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