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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1 — 邮路三载,百科同行

用户讨论:JianyueHugo

来自Postal Wiki

关于为保护用户权益而提议修改免责声明有关情况的澄清函

站长:

您好!关于您此前以违反UK GDPR为由,作出不予批准修改本站免责声明的裁决,现作出澄清如下:

gdpr是隐私政策的上位法,我们可以采用比上位法更严格的隐私政策。现在的情况是,上位法gdpr没有要求用户必须能够完全自主随时登入账户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敏感信息;hashtag233也强调,gdpr允许用户申请站点辅助删除个人信息。本人高度认同上述观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站的隐私政策则比上位法更严格,说明了站点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处理方式,即:用户有以自主删除为主、申请辅助删除为辅的权益。

在此重申,提议第二点对于免责声明条款的修改,不构成取消申请辅助删除的要件,仅是对于用户强制要求向本站输入本站并不要求采集的个人信息时,本站所作出的保留性免责法律声明。

特此澄清。Xiao John(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06:04 (UTC)回复

(:)回应 本站的隐私政策和免责声明是网站创建早期设定,有些许部分过时、不完善。故而应修订并更新,针对于这个问题,我将与 JianyueLab Ltd 的管理层讨论并完善。 JianyueHugo(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1:41 (UTC)回复
(:)回应 感谢您的明确。由于对相应条款的修订可能会较为重大的影响本站运作的现状,并且考虑到新注册用户确实有很多主动将敏感个人信息提供予本站的情况。因此,私认为对相关条款的修改确属重大事项,应当在修改稿形成之后照会相关方予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中文版本的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及施行日期。相关方如不认可的,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若拒绝新的条款,相关方可依照已经接受的旧条款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删除自己敏感个人信息等行为,保障自己的合规权益。( ¡ )题外话 若您有空余时间,烦请在下一条讨讨论串中同样进行审阅和回复,谢谢。 ——Ramanujan注意到John(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1:48 (UTC)回复

请求验证内部讨论结果公示件中您发言的内容及时间戳真伪

近日根据内部磋商结果,审阅完善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草稿和关于朝鲜邮政草稿移动至主命名空间的讨论获准得以公开。为形成逻辑闭环,现向您请求验证上述两个移动而来的公示件中您发言的内容及时间戳真伪,望批复。 ——Ramanujan注意到John(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13 (UTC)回复

补充:还有申请开通《申报》“邮政常识问答”栏目。 ——Ramanujan注意到John(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8:38 (UTC)回复
(:)回应 在对应讨论中,由我账号所发表的言论及时间戳并无问题。 JianyueHugo(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1:53 (UTC)回复

Postal Wiki三周年,感谢您的贡献!

三周年贡献星章
谨此授予 JianyueHugo,感谢您在过去三年(2023年9月11日 – 2026年9月11日)对 Postal Wiki 的编辑与贡献。
Postal Wiki(留言)2026年9月12日 (六) 08: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