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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修订间差异
小 →条目标题: 事实性内容维护:措辞与下文保持一致 |
小 →哪些条目符合收录条件?: 与分类树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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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撰写这类条目? == | == 为什么要撰写这类条目? == | ||
在撰写这样的一个条目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我们撰写该类条目的意义。其实很简单,一言以蔽之:记录邮政相关部门和/或邮政企业对用邮者提出之问题作出的答复。 | |||
这类条目往往较长,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化文件等,因而规范撰写标准便显得更加重要。 | |||
== 哪些条目符合收录条件? == | == 哪些条目符合收录条件? == | ||
[[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邮政复函: | [[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邮政复函: | ||
* 各级邮政相关部门*对于用户[[:分类:咨询|咨询]]、[[:分类:申诉|申诉]]、[[:分类:信访| | * 各级邮政相关部门*对于用户[[:分类:咨询|咨询]]、[[:分类:申诉|申诉]]、[[:分类:举报|举报]]、[[:分类:信访|其他信访]]等的正式书面答复扫描件或等效电子邮件、局长信箱答复文本**; | ||
* 各级邮政企业对于用户[[:分类:咨询|咨询]]、[[:分类:投诉|投诉]]、[[:分类:信访| | * 各级邮政企业对于用户[[:分类:咨询|咨询]]、[[:分类:投诉|投诉]]、[[:分类:信访|其他信访]]等的正式书面答复扫描件或等效电子邮件、局长信箱答复文本**。 | ||
<small>*邮政相关部门不仅局限于国家邮政局领导的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还包括能对邮政业务开办产生约束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标准化委员会)等。<ref>于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关于中国邮政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发现,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省各地中国邮政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消防隐患、垃圾分类、门店招牌、机场托运、门前卫生、违规占道、堆放物料、门外经营、装修未申报、违建设施等违规行为,共被消防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场派出所行政处罚70起。如[ | <small>*邮政相关部门不仅局限于国家邮政局领导的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还包括能对邮政业务开办产生约束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标准化委员会)等。<ref>于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关于中国邮政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发现,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省各地中国邮政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消防隐患、垃圾分类、门店招牌、机场托运、门前卫生、违规占道、堆放物料、门外经营、装修未申报、违建设施等违规行为,共被消防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场派出所行政处罚70起。如[[szh: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武林广场邮政所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武林广场邮政所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上海等地方政务服务网也有公开类似情形。如欲了解全国各机关对各地邮政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可通过[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xingzhengxuke/ 信用中国网站的行政处罚专栏]进行查询。</ref></small> | ||
[[澳门邮电局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中华邮政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比照上述收录要求进行收录。 | <small>**受理告知书<ref>不含15个自然日内针对[[:分类:咨询|咨询]]直接作出答复的告知书,例:[[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信访及行政救济程序的复函]]。关于告知书与信访事项答复书的区别,可参见[[国家邮政局关于告知书和信访事项答复书区别的复函|国邮信复〔2025〕76号]]。</ref>、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般不属上列收录范围,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该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ref>若告知书确被去函囊括或引用,在去函著作权人同意上传该告知书的前提下,著作权本人或其指定的[[有权人]]可在条目页以[[模板:CC-BY-NC-SA-邮政去函|CC-BY-NC-SA 4.0协议]]自愿授权予本站,在媒体页仍以文件本身的版权属性即[[模板:PD-PRC-exempt|中国大陆公有领域版权豁免]]许可示众。</ref></small> | ||
[[澳门邮电局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中华邮政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比照上述收录要求进行收录。<ref name="hk"/> | |||
== 如何写好这类条目? == | == 如何写好这类条目? == | ||
考虑到中文站中收录的邮政复函多以中国大陆为主,因此以下描述将以此为例,其他地方的如需收录完整内容可参照此执行。 | |||
鉴于中国大陆邮政普遍服务方面同时存在邮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充当监管者的角色、存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充当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唯一运营商的角色;邮政业用户的信访事项存在一轮沟通解决和多轮沟通解决的现实情况,以下将作分类讨论。 | |||
=== 条目标题 === | === 条目标题 === | ||
标题命名上,尽量详细写明有关机关/ | 标题命名上,尽量详细写明有关机关/企业名称、大概事项(概括性的,无需过长)、文件性质。需要注意,标题是不拘一格的,可以适当灵活更改,事项概述过长时也可以缩略,但总体上语句应当通畅、遵循术语规范,格式也不应过于离谱。 | ||
===== 一轮沟通 ===== | ===== 一轮沟通 ===== | ||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复函机关/企业名称<ref |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复函机关/企业名称<ref name="entities"/>、被诉对象简称、分条事项概述、答复性质。其中,若“复函机关/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简称”相似,可省略“被诉对象简称”;“分条大概事项”原则上应使用“事项1、事项2、事项3和/及事项4”的格式。因此,对于一轮沟通,合乎规范的理想标题格式是:<code>【复函机关/企业名称】关于【被诉对象简称<small>(有时可省略)</small>】【分条事项概述】的【答复性质】</code>。 | ||
* 当复函主体是机关时,答复性质通常为“复函”。 | * 当复函主体是机关时,答复性质通常为“复函”。 | ||
* | * 当复函主体是企业时,若收文主体明确为投诉方(一般为使用邮政服务的用户),答复性质通常为“回复”或“整改报告”;若收文主体明确为邮政管理部门,答复性质通常为“回执”<ref>这里的回执指的不是[[中国邮政单据列表|邮1117 国内邮件(政)回执]]</ref>。 |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 0 auto;"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 0 auto;" | ||
!实例情形 | !实例情形 | ||
| 第37行: | 第39行: | ||
!答复性质 | !答复性质 | ||
|- | |- | ||
| | |机关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 | ||
|杭州市邮政管理局 | |杭州市邮政管理局 | ||
|关于 | |关于 | ||
| 第61行: | 第63行: | ||
|复函 | |复函 | ||
|- | |- | ||
| | |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br/>且收文主体明确为投诉人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br/>镇江市分公司 | ||
|关于 | |||
|(镇江邮政)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关于镇江邮政对于拒绝客户邮资盖销服务的回复|对于拒绝客户邮资盖销服务]] | |||
|的 | |||
|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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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br/>收文主题明确为主管机关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br/>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 |||
|关于 | |||
|(包头邮政)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关于客户反应风景日戳启用及使用不规范问题的回执|客户反应风景日戳启用及使用不规范问题]] | ||
|的 | |||
|回执 | |||
|} | |} | ||
===== 多轮沟通 ===== | ===== 多轮沟通 ===== | ||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被诉对象名称、主要事项概述、诉求性质<ref> |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被诉对象名称、主要事项概述、诉求性质<ref>诉求性质理论上由收文机关的导入程序确认,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邮政业领域实际,常见的诉求性质可划分为[[:分类:咨询|咨询]]、[[:分类:投诉|投诉]]、[[:分类:申诉|申诉]]、[[:分类:举报|举报]]、[[:分类:信访|其他信访]]等类型。就类型间区别而言, | ||
* “[[:分类:咨询|咨询]] | * “[[:分类:咨询|咨询]]”指的是针对邮政业领域特定事物的程序性、合理性或关联性等状态或属性作出的提问; | ||
* “[[:分类:投诉|投诉]] | * “[[:分类:投诉|投诉]]”特指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反应问题,不过本指南不涉及快递企业<small>【参考:YZ/T 0129—2016《[https://www.chinapost.com.cn/xhtml1/report/181313/4227-1.htm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8.1】</small>; | ||
* “[[:分类:申诉|申诉]] | * “[[:分类:申诉|申诉]]”特指向邮政管理部门反应邮递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对应导入的程序为《[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专门行政程序之一:《[https://www.spb.gov.cn/gjyzj/c200025/202207/bef3c60c58f047bd82fef7623982f5fe.shtml 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国邮发〔2020〕59号)第四条,30个自然日内答复<small>【参考:YZ/T 0129—2016《[https://www.chinapost.com.cn/xhtml1/report/181313/4227-1.htm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8.2、 《[https://www.gjxfj.gov.cn/2022-07/01/c_1211663283.htm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第3条第2款第4项、[[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管理部门受理用户申诉函答复时限适用规定的复函|国邮信复〔2025〕无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各类信访事项流转、导入不同程序答复时限规定的复函|国邮信复〔2025〕37号]]】</small>;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求决类事项<small>【参考:《[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rulesDetail.html?docId=1208198&itemId=4214&generaltype=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等】</small>。 | ||
* | * “[[:分类:举报|举报]]”指的是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邮政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对应导入的程序为《[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专门行政程序之一:《[https://www.spb.gov.cn/gjyzj/c200025/202207/3e53837504dc49f59eac47598f96f4c2.shtml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邮通告〔2023〕15号)第四十九条,90个自然日内答复<small>【参考:[[国家邮政局关于各类信访事项流转、导入不同程序答复时限规定的复函|国邮信复〔2025〕37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信访及行政救济程序的复函|2026年第1032号]]】</small>;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类事项<small>【参考:《[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rulesDetail.html?docId=1208198&itemId=4214&generaltype=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五条等】</small>; | ||
* | * 本指南所定性的“[[:分类:信访|信访]]”则是《[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一条中除[[:分类:咨询|咨询]]、[[:分类:投诉|投诉]]、[[:分类:申诉|申诉]]、[[:分类:举报|举报]]以外的信访事项(含“建议”),需按照《[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4/07/content_568392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60个自然日内答复;以及明确为[[:分类:信访复查|信访复查]]/[[:分类:信访复核|信访复核]]的内容,需按照《[https://www.gjxfj.gov.cn/2022-07/01/c_1211663283.htm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规定,30个自然日内答复。 | ||
* 注:通过局长信箱、邮寄信函、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的[[:分类:咨询|咨询]]、[[:分类:投诉|投诉]]、[[:分类:申诉|申诉]]、[[:分类:举报|举报]],均属于[[:分类:信访|信访]]中的子程序。对于复函类条目,若子程序与母程序[[:分类:信访|信访]]模糊并存,则标题及条目分类均仅采用子程序。原则上每个条目只能对应一种程序,不过涉及到信访复查/复核、行政复议等予以纠正的除外。</ref>。其中,“被诉对象”既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企业,且一般情况下,对机关使用全称,对企业使用简称;“主要事项概述”原则上尽量不分点。因此,对于多轮沟通,合乎规范的理想标题格式是:<code>【被诉对象名称】【主要事项概述】系列【诉求性质】问题</code>。 |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 0 auto;"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 0 auto;" | ||
!实例情形 | !实例情形 | ||
| 第100行: | 第97行: | ||
!问题 | !问题 | ||
|- | |- | ||
|被诉对象是企业,使用简称 | |rowspan=2|被诉对象是企业,使用简称 | ||
|南昌邮政 | |南昌邮政 | ||
|[[南昌邮政违规打印0元邮资机戳系列申诉问题|违规打印0元邮资机戳]] | |[[南昌邮政违规打印0元邮资机戳系列申诉问题|违规打印0元邮资机戳]] | ||
|系列 | |系列 | ||
|[[:分类:申诉|申诉]] | |[[:分类:申诉|申诉]] | ||
|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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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
|[[南京南站及禄口国际机场附近未能按规设置邮政普遍服务场所或设施、建邺区的邮政营业场所分布少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的系列举报问题|南京南站及禄口国际机场附近未能按规设置邮政普遍服务场所或设施、建邺区的邮政营业场所分布少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 | |||
|系列 | |||
|[[:分类:举报|举报]] | |||
|问题 | |问题 | ||
|- | |- | ||
| 第185行: | 第188行: | ||
# 对内容进行适当排版以适合浏览。例如,如果原文有小标题,可以使用3级或4级标题标出小标题,必要时,也可在脚注中解释清楚有关句子的背景或其他信息。<ref>形式就像是这样。</ref> | # 对内容进行适当排版以适合浏览。例如,如果原文有小标题,可以使用3级或4级标题标出小标题,必要时,也可在脚注中解释清楚有关句子的背景或其他信息。<ref>形式就像是这样。</ref> | ||
# 为引用的条款增加外部链接以方便了解全文。例如,可以像[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027311&itemId=861&generaltype=1 这样]引导读者阅读条文。 | # 为引用的条款增加外部链接以方便了解全文。例如,可以像[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027311&itemId=861&generaltype=1 这样]引导读者阅读条文。 | ||
* | * 回函:若是纸质答复或其扫描件,则应以图片形式上传处理意见回函;若是局长信箱等在线答复,则应以文本形式上传最终的答复。 | ||
# | # “纸质答复或其扫描件”主要包括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和信访答复意见书,一般不包括:①受理告知书——这类程序性文件极具知会性、时效性,无实质答复内容,故不推荐上传这类文书;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此受理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例:[[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行政程序导入错误的复函|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邮政管理局受理告知书行政程序导入错误的复函]]。②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这类程序性文件均为予以(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决定,附件也均为被申请公开的具有依法行政及履职性质的已有文件,不属于[[:分类:复函|复函]]收录范畴,故不得上传这类文书;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例:[[嘉善县新良友贝雕工艺品厂涉嫌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仿印邮票图案系列问题]]。 | ||
# | # 针对电子邮件渠道得来的答复,若其中包括PDF扫描件、图片等邮件附件,则应优先上传这些附件;仅当答复内容为纯文本且不存在可用邮件附件时,才应比照局长信箱答复文本,录入纯文字作为回函。 | ||
# 针对局长信箱在线提交的信访请求,若得到的答复文本附带有行政行为或最终决议效力,则视为等效复函,录入纯文字作为回函,时间以产生的行政行为或等效决议的发布、公布时间为准;简短的程序性、过程性回答,视同《受理告知书》,不视作单独的复函,无需重复在[[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复函目录列表]]中体现。 | |||
===== 可选章节 ===== | ===== 可选章节 ===== | ||
| 第200行: | 第204行: | ||
* 根据条目所属地区,于正文之后挂上[[模板:邮政复函]]、[[模板:郵政復函(澳門)]]或[[模板:郵政復函(臺灣)]],保持默认展开状态,根据问题类型匹配添加对应的分类。具体可参考现有页面源代码的末尾。以下是<code><nowiki>{{邮政复函}}</nowiki></code>的预览: | * 根据条目所属地区,于正文之后挂上[[模板:邮政复函]]、[[模板:郵政復函(澳門)]]或[[模板:郵政復函(臺灣)]],保持默认展开状态,根据问题类型匹配添加对应的分类。具体可参考现有页面源代码的末尾。以下是<code><nowiki>{{邮政复函}}</nowiki></code>的预览: | ||
{{邮政复函}} | {{邮政复函}} | ||
* 复函类条目中如有去函,需挂对应的<code><nowiki>{{CC-BY-NC-SA-邮政去函}}</nowiki></code>版权模板;复函类条目中一定有回函,需挂对应地域的版权模板,如中国大陆的需挂<code><nowiki>{{公有领域-中国大陆-邮政回函}}</nowiki></code>版权模板、澳门的需挂<code><nowiki>{{公有領域-澳門特區-郵政回函}}</nowiki></code> | * 复函类条目中如有去函,需挂对应的<code><nowiki>{{CC-BY-NC-SA-邮政去函}}</nowiki></code>版权模板;复函类条目中一定有回函,需挂对应地域的版权模板,如中国大陆的需挂<code><nowiki>{{公有领域-中国大陆-邮政回函}}</nowiki></code>版权模板、澳门的需挂<code><nowiki>{{公有領域-澳門特區-郵政回函}}</nowiki></code>版权模板。台湾的回函版权模板嵌入在了对应的邮政复函模板中,如不涉及去函,只进行上一点操作即可。<ref name="hk"/> | ||
== 如何归纳这类条目? == | == 如何归纳这类条目? == | ||
若是中国大陆地区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按行政区划等级添加到[[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中的对应章节;<ref name="entities">对于《[http://zfgk.spb.gov.cn:8081/SPXzzfApp/base/base/base/base/base/base/spBaseXzzfOpenAction/spBaseXzzfOpenZnAction!toSpXzzfOpenZnXZJCGS1.action 国家邮政局关于确认邮政领域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通告]》(国邮通告〔2025〕2号)列出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标题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名命名,目录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行政区划等级进行分类、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名呈现在表格中。</ref> 若是澳门邮电局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添加到[[澳门邮电局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若是台湾中华邮政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添加到[[中华邮政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ref name="hk">需要注意的是,香港邮政署的公文受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zh-Hant-HK 版權條例]》的著作权保护,不属于公有领域,也没有对应的版权模板。</ref> | |||
复函目录列表中的“复函事项”一般应由[[Wiki: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如何写好这类条目?|上一章节]]中提出的<code>被诉对象名称或简称<small>(有时可省略)</small>+事项概述</code>组成,但涉及信访复查、信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高于普通信访的文件除外。例:信访复核:[[:文件:国邮信复〔2025〕44号.jpg|责令南昌局和赣州局重新答复]]。 | 复函目录列表中的“复函事项”一般应由[[Wiki:邮政复函类条目撰写指南#如何写好这类条目?|上一章节]]中提出的<code>被诉对象名称或简称<small>(有时可省略)</small>+事项概述</code>组成,但涉及信访复查、信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高于普通信访的文件除外。例:信访复核:[[:文件:国邮信复〔2025〕44号.jpg|责令南昌局和赣州局重新答复]]。 | ||
2026年7月23日 (四) 13:31的最新版本
感谢您阅读此页面!此页面提供了“邮政复函类条目”的撰写指南。
为什么要撰写这类条目?
在撰写这样的一个条目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我们撰写该类条目的意义。其实很简单,一言以蔽之:记录邮政相关部门和/或邮政企业对用邮者提出之问题作出的答复。
这类条目往往较长,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化文件等,因而规范撰写标准便显得更加重要。
哪些条目符合收录条件?
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邮政复函:
- 各级邮政相关部门*对于用户咨询、申诉、举报、其他信访等的正式书面答复扫描件或等效电子邮件、局长信箱答复文本**;
- 各级邮政企业对于用户咨询、投诉、其他信访等的正式书面答复扫描件或等效电子邮件、局长信箱答复文本**。
*邮政相关部门不仅局限于国家邮政局领导的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还包括能对邮政业务开办产生约束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机关、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标准化委员会)等。[1]
**受理告知书[2]、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般不属上列收录范围,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该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3]
澳门邮电局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中华邮政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比照上述收录要求进行收录。[4]
如何写好这类条目?
考虑到中文站中收录的邮政复函多以中国大陆为主,因此以下描述将以此为例,其他地方的如需收录完整内容可参照此执行。
鉴于中国大陆邮政普遍服务方面同时存在邮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充当监管者的角色、存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充当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唯一运营商的角色;邮政业用户的信访事项存在一轮沟通解决和多轮沟通解决的现实情况,以下将作分类讨论。
条目标题
标题命名上,尽量详细写明有关机关/企业名称、大概事项(概括性的,无需过长)、文件性质。需要注意,标题是不拘一格的,可以适当灵活更改,事项概述过长时也可以缩略,但总体上语句应当通畅、遵循术语规范,格式也不应过于离谱。
一轮沟通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复函机关/企业名称[5]、被诉对象简称、分条事项概述、答复性质。其中,若“复函机关/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简称”相似,可省略“被诉对象简称”;“分条大概事项”原则上应使用“事项1、事项2、事项3和/及事项4”的格式。因此,对于一轮沟通,合乎规范的理想标题格式是:【复函机关/企业名称】关于【被诉对象简称(有时可省略)】【分条事项概述】的【答复性质】。
- 当复函主体是机关时,答复性质通常为“复函”。
- 当复函主体是企业时,若收文主体明确为投诉方(一般为使用邮政服务的用户),答复性质通常为“回复”或“整改报告”;若收文主体明确为邮政管理部门,答复性质通常为“回执”[6]。
| 实例情形 | 复函机关/企业名称 | 关于 | 被诉对象简称 | 分条事项概述 | 的 | 答复性质 |
|---|---|---|---|---|---|---|
| 机关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 | 杭州市邮政管理局 | 关于 | (杭州邮政) | 未能妥善寄退邮政普遍服务产品所附回执 | 的 | 复函 |
| 机关名称与被诉对象有异 | 嘉兴市邮政管理局 | 关于 | 海盐县邮政 | 现场加盖日戳违规登记问题 | 的 | 复函 |
| 分条事项概述过长可省略 | 宁夏邮政管理局[7] | 关于 | 宁夏各地邮政 | 八项违规情形 | 的 | 复函 |
| 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 且收文主体明确为投诉人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镇江市分公司 |
关于 | (镇江邮政) | 对于拒绝客户邮资盖销服务 | 的 | 回复 |
| 企业名称与被诉对象趋同 收文主题明确为主管机关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
关于 | (包头邮政) | 客户反应风景日戳启用及使用不规范问题 | 的 | 回执 |
多轮沟通
标题命名原则上应包含以下要件:被诉对象名称、主要事项概述、诉求性质[8]。其中,“被诉对象”既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企业,且一般情况下,对机关使用全称,对企业使用简称;“主要事项概述”原则上尽量不分点。因此,对于多轮沟通,合乎规范的理想标题格式是:【被诉对象名称】【主要事项概述】系列【诉求性质】问题。
| 实例情形 | 被诉对象名称 | 主要事项概述 | 系列 | 诉求性质 | 问题 |
|---|---|---|---|---|---|
| 被诉对象是企业,使用简称 | 南昌邮政 | 违规打印0元邮资机戳 | 系列 | 申诉 | 问题 |
| (略) | 南京南站及禄口国际机场附近未能按规设置邮政普遍服务场所或设施、建邺区的邮政营业场所分布少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 | 系列 | 举报 | 问题 | |
| 被诉对象是机关,使用全称 | 呼伦贝尔市邮政管理局 | 违规使用顺丰寄递国家公文 | 系列 | 信访 | 问题 |
条目正文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应按照时间顺序叙述和有关机关交流的过程。对于只包含一轮沟通的条目,应采用“表格+去函(+群众反馈)+回函(+整改详情)“的结构;对于包含不止一轮沟通的条目,应以章节标题的形式标注好“第X轮”,采用“第X轮+表格+去函(+群众反馈)+回函(+整改详情)+...“的循环结构,其中”第X轮“若涉及事态升级(信访复查、信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则应以括号标出,如”第三轮(信访复查)“。正文的排版主旨就是在记录每轮沟通的具体内容前,以表格概括好该轮处理概况。
若条目之间存在递进/分支关系,则应在较早/前的条目末尾增加”后续跟进“章节,说明递进/分支关系,使用超链接带出较晚/后的条目;同时应在较晚/后的条目开头增加”背景概要“章节,说明其与前文条目的关系,同样也使用超链接带出较早/前的条目。例:黑河市邮政管理局关于主题邮局延迟出口寄递、现场加盖日戳需登记的复函和黑河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北安邮政加盖日戳不清晰、搪塞收寄普通包裹而推荐高资费业务的复函。
概述表格
开头应填妥维基表格,源代码首行末尾添加表达式style="margin: 0 auto;"使得表格居中。[9]
- 若受送达方直接受理,则表格样式原则上应如此:
| 去函寄出 | 去函签收 | 声称签收 | 决定受理 | 导入程序 | 处理时限 | 回函成文 | 回函寄出 | |
|---|---|---|---|---|---|---|---|---|
| (YY)YY-MM-DD | (YY)YY-MM-DD | (YY)YY-MM-DD | (YY)YY-MM-DD | 规章名称 | XX(自然/工作)日 | (YY)YY-MM-DD | 寄出方式 | (YY)YY-MM-DD |
- 若受送达方未直接受理,而是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转办下级机关,则表格样式原则上应如此:
| 受送达方 | (受理方1 若有 可选) | 受理方2(最终受理方) | ||||||||||
|---|---|---|---|---|---|---|---|---|---|---|---|---|
| 去函寄出 | 去函签收 | 受理转办 | 受理转办 | 决定受理 | 导入程序 | 处理时限 | 回函成文 | 回函寄出 | ||||
| (YY)YY-MM-DD | (YY)YY-MM-DD | 寄出方式 | (YY)YY-MM-DD | 寄出方式 | (YY)YY-MM-DD | 寄出方式 | (YY)YY-MM-DD | 规章名称 | XX(自然/工作)日 | (YY)YY-MM-DD | 寄出方式 | (YY)YY-MM-DD |
表格左右过长,以至于桌面版页面展示表格内文字也需要换行时,则会省略(YY)以使得表格内文字尽量保持住不换行排版。
去函回函
分别以“去函(YYYY-MM-DD)”、“回函(YYYY-MM-DD)”作为标题,其中”去函“的日期为寄出日期,”回函”的日期为文书落款日期。上传时应略去其中包含个人信息的表述和材料。针对多轮沟通,因“第X轮”作为章节标题,“X函”应降级为1级子标题;此外针对同一条目中存在不同复函主体的,可在“X函”字样前添加发文方简称,如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援引《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合规性系列信访问题。
- 去函:使用文本+图片附件(如有)的形式表述。若去函无从考证,则可略过该章节。贡献者需确保去函有理有据。具体而言:
- 对内容进行适当排版以适合浏览。例如,如果原文有小标题,可以使用3级或4级标题标出小标题,必要时,也可在脚注中解释清楚有关句子的背景或其他信息。[10]
- 为引用的条款增加外部链接以方便了解全文。例如,可以像这样引导读者阅读条文。
- 回函:若是纸质答复或其扫描件,则应以图片形式上传处理意见回函;若是局长信箱等在线答复,则应以文本形式上传最终的答复。
- “纸质答复或其扫描件”主要包括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和信访答复意见书,一般不包括:①受理告知书——这类程序性文件极具知会性、时效性,无实质答复内容,故不推荐上传这类文书;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此受理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例: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珠海市邮政管理局受理告知书行政程序导入错误的复函。②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这类程序性文件均为予以(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决定,附件也均为被申请公开的具有依法行政及履职性质的已有文件,不属于复函收录范畴,故不得上传这类文书;惟当且仅当去函和/或回函中囊括或引用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时,该告知书可作为补充性附图上传,例:嘉善县新良友贝雕工艺品厂涉嫌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仿印邮票图案系列问题。
- 针对电子邮件渠道得来的答复,若其中包括PDF扫描件、图片等邮件附件,则应优先上传这些附件;仅当答复内容为纯文本且不存在可用邮件附件时,才应比照局长信箱答复文本,录入纯文字作为回函。
- 针对局长信箱在线提交的信访请求,若得到的答复文本附带有行政行为或最终决议效力,则视为等效复函,录入纯文字作为回函,时间以产生的行政行为或等效决议的发布、公布时间为准;简短的程序性、过程性回答,视同《受理告知书》,不视作单独的复函,无需重复在复函目录列表中体现。
可选章节
- 若有相应去函辅助材料(如通话纪要)的,其文字或语音转写稿应作为“
回电”小节一并上传。例:镇江市邮政管理局关于西津渡主题邮局不张贴邮政信筒开取频次、邮筒所载邮政标识不规范、开取邮筒未足额足次及网点邮资机问题的复函; - 若有相应群众反馈的,其反馈文字可作为“
群众反馈”小节酌情呈现,并标明参考来源(如有)。例: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手工登记用户实名信息、不统一使用隐私面单的复函; - 若有机关违规行为的,针对其违规的信访分支可作为单独的小节呈现。例:咸阳市邮政管理局关于永寿县邮政公示开办国际及港澳台业务的邮局不能正常开办该业务的复函中的”
泄露隐私“小节; - 若有相应执法记录公开的,其公开件应作为“
整改详情”小节一并上传。例:齐齐哈尔市邮政管理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营业时间内超前结算未正常收寄邮件、不能线上支付的复函;
版权模板
- 根据条目所属地区,于正文之后挂上模板:邮政复函、模板:郵政復函(澳門)或模板:郵政復函(臺灣),保持默认展开状态,根据问题类型匹配添加对应的分类。具体可参考现有页面源代码的末尾。以下是
{{邮政复函}}的预览:
| ||||||||||||||||
- 复函类条目中如有去函,需挂对应的
{{CC-BY-NC-SA-邮政去函}}版权模板;复函类条目中一定有回函,需挂对应地域的版权模板,如中国大陆的需挂{{公有领域-中国大陆-邮政回函}}版权模板、澳门的需挂{{公有領域-澳門特區-郵政回函}}版权模板。台湾的回函版权模板嵌入在了对应的邮政复函模板中,如不涉及去函,只进行上一点操作即可。[4]
如何归纳这类条目?
若是中国大陆地区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按行政区划等级添加到中国大陆各级邮政相关部门的复函目录列表中的对应章节;[5] 若是澳门邮电局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添加到澳门邮电局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若是台湾中华邮政相关复函条目,则应将条目添加到中华邮政对用户申诉咨询的复函目录列表。[4]
复函目录列表中的“复函事项”一般应由上一章节中提出的被诉对象名称或简称(有时可省略)+事项概述组成,但涉及信访复查、信访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高于普通信访的文件除外。例:信访复核:责令南昌局和赣州局重新答复。
结语
恭喜你,你已经读完了这个页面。现在,便可以尝试创建有关条目了。若条目内容优质、逻辑严谨,本站任何自然人均可在Wiki:条目评级规范的讨论页为其提起典范条目(Featured Article, FA)或优良条目(Good Article, GA)的评级申请。
注释
- ↑ 于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关于中国邮政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发现,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省各地中国邮政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消防隐患、垃圾分类、门店招牌、机场托运、门前卫生、违规占道、堆放物料、门外经营、装修未申报、违建设施等违规行为,共被消防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场派出所行政处罚70起。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武林广场邮政所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上海等地方政务服务网也有公开类似情形。如欲了解全国各机关对各地邮政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行政处罚专栏进行查询。
- ↑ 不含15个自然日内针对咨询直接作出答复的告知书,例: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信访及行政救济程序的复函。关于告知书与信访事项答复书的区别,可参见国邮信复〔2025〕76号。
- ↑ 若告知书确被去函囊括或引用,在去函著作权人同意上传该告知书的前提下,著作权本人或其指定的有权人可在条目页以CC-BY-NC-SA 4.0协议自愿授权予本站,在媒体页仍以文件本身的版权属性即中国大陆公有领域版权豁免许可示众。
- ↑ 4.0 4.1 4.2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邮政署的公文受香港《版權條例》的著作权保护,不属于公有领域,也没有对应的版权模板。
- ↑ 5.0 5.1 对于《国家邮政局关于确认邮政领域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通告》(国邮通告〔2025〕2号)列出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标题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名命名,目录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行政区划等级进行分类、以派出其之邮政管理部门之名呈现在表格中。
- ↑ 这里的回执指的不是邮1117 国内邮件(政)回执
- ↑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在官网公开执法信息时,自称“宁夏邮政管理局”。因此本站认为,该名称有资格作为可辨识的适格执法主体,出现在标题中。
- ↑ 诉求性质理论上由收文机关的导入程序确认,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邮政业领域实际,常见的诉求性质可划分为咨询、投诉、申诉、举报、其他信访等类型。就类型间区别而言,
- “咨询”指的是针对邮政业领域特定事物的程序性、合理性或关联性等状态或属性作出的提问;
- “投诉”特指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反应问题,不过本指南不涉及快递企业【参考:YZ/T 0129—2016《邮政普遍服务》标准8.1】;
- “申诉”特指向邮政管理部门反应邮递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对应导入的程序为《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专门行政程序之一:《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国邮发〔2020〕59号)第四条,30个自然日内答复【参考:YZ/T 0129—2016《邮政普遍服务》标准8.2、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第3条第2款第4项、国邮信复〔2025〕无号、国邮信复〔2025〕37号】;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求决类事项【参考:《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等】。
- “举报”指的是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邮政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对应导入的程序为《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专门行政程序之一:《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邮通告〔2023〕15号)第四十九条,90个自然日内答复【参考:国邮信复〔2025〕37号、2026年第1032号】;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类事项【参考:《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五条等】;
- 本指南所定性的“信访”则是《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一条中除咨询、投诉、申诉、举报以外的信访事项(含“建议”),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60个自然日内答复;以及明确为信访复查/信访复核的内容,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规定,30个自然日内答复。
- 注:通过局长信箱、邮寄信函、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的咨询、投诉、申诉、举报,均属于信访中的子程序。对于复函类条目,若子程序与母程序信访模糊并存,则标题及条目分类均仅采用子程序。原则上每个条目只能对应一种程序,不过涉及到信访复查/复核、行政复议等予以纠正的除外。
- ↑ 这只是个例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可以灵活调整。
- ↑ 形式就像是这样。
